國際醫療商情新聞

首頁/商情新聞 /新聞一覽
2018年德國照護醫療重要法規暨現況(下)
資料來源:德國聯邦健康部(BMG)、德國中央健保(Krankenkassen-Zentrale) 來文單位:杜塞道夫台灣貿易中心 更新日期:2018/06/07
2018年德國照護醫療重要法規暨現況(下)

德國公共照護保險費制度採隨收隨付,主要財源來自於雇主及雇員(被保險人)依據薪資所繳交的保費。2018年的保險費率同2017年維持2.55%,無子女者之費率則為2.8%,費用皆由雇主與受雇員工折攤對半負擔(1.275%),無子女者必須自行承擔其中0.25%之費率差異; 領有退休金者必須全額支付照護保險費。至於擔任兵役、社會替代役,以及領有社會救濟金的第二類失業補助者(ALG II/Hartz IV)則不在此範圍。公務員和軍人受領國家補助,是由政府為其承擔公共長照保險。至於月收入4,425歐元以上的高所得者,則必須加入保費較高的私人照護保險。 

另一方面,德東的薩克森邦是全德唯一的例外,當地雇主僅負擔0.775%的照護保險費用,雇員則負責餘額(1.775%)或是額外加上無子女的0.25%費率。該制度的實施是為了減低企業人事費用支出以扶持當地經濟,同時也是為了彌補該邦企業因為宗教節日 (悔改祈禱日) 而短少一天工作日。

德國照護保險所提供的服務項目計有: 居家照護、機構照護、照護代理(喘息服務)、短期照護、日/夜間照護、安全看視補充以及於社區式安全看視。此外,還有住屋團體、住院、身障協助機構、醫技輔具等。依情況並分別以比例實施如:實物給付、現金給付,混合實物與現金給付等類別。然而公保照護險勢必無法完全符合長期病戶或失能者的需求,為了鼓勵一般保戶同時購買額外的私人商業照護保險,凡每月自付保費10 歐元以上者,官方則加以補助每年60 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