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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新政釋放利好
資料來源:青島代表處 來文單位:經濟參考報 更新日期:2020/03/21
中國大陸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新政釋放利好

今(2020)年2月5日,中國大陸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修訂後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財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向電網企業和省級財政部門撥付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補助資金。

其中,當年度納入中國大陸規模管理的新增專案足額兌付補助資金。而納入補助目錄的存量專案,由電網企業依照專案類型、並網時間、技術水準和相關部門確定的原則等條件,確定目錄中專案的補助資金撥付順序並向社會公開。光伏扶貧、自然人分佈式、參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自願轉為平價專案等專案可優先兌付補助資金。其他存量專案由電網企業按照相同比例統一兌付。

國金證券分析師姚遙指出,在對新增專案規劃執行「以收定支」的大原則下,修訂後的辦法明確了「新增專案不新欠」的要求,同時將「2019年競價專案」與扶貧、戶用項目一起,列為具有最高補貼支付優先順序的專案類型。此外,對存量專案的補貼拖欠問題提出改善措施,有利於中國大陸光伏需求釋放。

 

資料來源:http://www.ce.cn/cysc/ny/gdxw/202002/06/t20200206_342231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