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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對抗新冠疫情法國政府公開徵求醫療產業投資計畫
資料來源:外貿協會服務業推廣中心 來文單位:推廣一組 更新日期:2021/02/24

為強化法國及歐洲醫療產業以對抗疫情,法國財經部企業總局(DGE)於本(2021)年2月6日公告,公開徵求企業提供創新、高附加價值之投資提案,並編列3億歐元作為補助預算(最終標案金額將視徵選結果而定),符合資格且有計畫在法投資之廠商可享補助優惠及政府行政協助。

本次徵案截止時間為本年6月30日,投資提案包括(1)建立全新產線、(2)建立彈性調整現有產能的能力或(3)擴大工業化規模的創新製程技術,聚焦於以下四大醫療產業領域:

(一)新冠肺炎病患治療藥物:新興治療藥品或已上市之藥品、活性藥物成分(API)、中間體等,倘因短缺問題將在法國或歐洲造成供應鏈重大風險之產品。

(二)新冠肺炎疫苗:新一代疫苗、多合一疫苗,可提供普遍及持久保護力產品,以及疫苗裝瓶必要成分、注射疫苗所需且必要之消耗品等。

(三)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新冠肺炎篩檢及診斷運用工具、可於定點照護檢驗(point-of-care)、實驗室使用,或從事相關業務使用之塑膠耗材、反應試劑(reactive)、機器人、自動化設備等。

(四)治療新冠肺炎病患之醫療器材:包括設備及耗材等。

本次徵案條件及補助優惠,詳述如下:

(一)補助額度將依據去(2020)年6月5日歐盟執委會公告之第SA.57367(2020/N)號文件:「新冠肺炎:法國補助研發計畫、檢測及基礎建設升級投資、有助產能提升之投資」(COVID-19: Aid for COVID-19 relevant R&D projects, investment into relevant testing and upscaling infrastructures, and investment into COVID-19 relevant production capacities)相關補助辦法,補助形式包括直接補助、資金融通及税負抵減等,額度依投資形式不盡相同,如基礎研究最高補助100%、產業研究最高補助80%、檢測及基礎建設升級投資最高補助75%、生產對抗新冠肺炎相關產品之投資最高補助80%等。

(二)投資案須於本年2月1日以後啟動(倘為2月1日前開始的投資案,僅擴大投資相關費用可列入補助範圍)。獲選廠商須於6個月內啟動生產計畫,否則將實施相關罰則(如計畫延遲的情況下每月須退還25%補助金,或每月資金融通政府將改為每年支付等)。

(三)為鼓勵歐盟會員國攜手合作,倘廠商與歐盟其他廠商組成聯盟投件,補助額度將再提高。

(四)獲選廠商須優先供貨法國及歐盟。

(五)相關文件須以法文撰寫,包括產品介紹、生產技術、案件創新特點、投資/研發創新計畫摘要、目標產量、執行時程表、商業計劃、所需投資金額、公司財務結構、成功要件及風險分析、投資/研發創新案件對法國及歐洲對抗疫情之影響分析等。

有興趣遞件之業者須至法國公共投資銀行(Bpifrance)網站上傳相關資料(https://extranet.bpifrance.fr/projets-innovants-collaboratifs;聯繫窗口Laura Sevestre電郵adminfilieres@bpifrance.fr、電話+33-1-5389-5542)。倘我商在歐洲已有緊密合作夥伴,可組成策略聯盟投件增加獲勝機會。

 

撰稿人 : 陳怡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