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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核能發電廠現況以及未來的能源政策
資料來源:日本經濟新聞 來文單位:大阪台灣貿易中心 更新日期:2021/04/01

日本在東日本大地震發生之前計有54座核能發電廠運轉,僅次於美國等其他國家,位居世界第三位,佔國內總發電量約30%。福島第一原子力發電所事故發生後,因定期檢查而停止運轉的核能廠皆必須通過「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的審查,方能重新啟動。2015年8月九州電力公司位於鹿兒島縣的川內核能廠1號機組重啟,期間約兩年日本處於“零核能”的狀態。直至目前為止,通過委員會安全審查的計有9座16機組,其中,順利達到再運轉的核能廠為5座9機組,其發電量佔總發電量的6.2%,遠低於2010年的25%。

已通過安全檢查但尚未重新啟動的7部機組尚需要一段時間來執行安全措施工程,並徵詢當地居民同意。尤其是日本原子力發電株式會社所營運的東海第二廠(茨城縣),由於居住在發電廠周邊的人口數於日本國內最多,目前仍無法與居民達到共識。

過去十年來,日本政府對於今後如何計畫運用核能發電廠事,保持模棱兩可的態度。日本內閣於2018年批准的基本能源計劃雖表明了盡可能降低對核能的依賴度,但仍強調核能具有的優勢:作為低碳能源,核能具有出色的穩定供應性和效率。考慮到未來的電力供應及全球溫暖化對策,日本政府訂定2030年將核能廠的比例設定在20-22%之間,要達到此目標,運轉的核能廠至少需要30座,惟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恐怕不易達標。梶山經濟產業大臣表明尚不考慮國內新設核能廠,而以既有的發電廠之再次運轉為優先。

日本政府於2020年設定了2050年之前達到溫室氣體零排放,由此可見,核能廠以及再生能源皆是實現此目標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