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發改委發佈通知,允許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發電企業建設
資料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來文單位:台灣貿易中心上海代表處
更新日期:2021/07/23
2021年7月5日,中國大陸發改委在其官網發佈《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資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努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需要進一步加快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等非化石能源。新能源機組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設的不同步將影響新能源並網消納。通知最大的亮點在於,允許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發電企業建設。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將快速增長,並網消納成為越來越重要的條件。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將緩解新能源快速發展並網消納壓力。發電企業建設配套送出工程應充分進行論證,並完全自願,可以多家企業聯合建設,也可以一家企業建設,多家企業共用。發電企業建設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經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雙方協商同意,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進行回購。
過去新能源配套送出等涉電網的業務一般是電網企業建設。但是作為電網企業來說,它有自身的資金壓力,因此一些新能源的配套建設需要有其他企業來進行投入。此次允許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發電企業建設,可以展望,為了適應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的趨勢,為了讓能源和電力更加可靠,除了此次提到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領域,未來諸如配電網、調峰調頻等領域也有望迎來大規模的投資,並有進一步向非電網企業放開的可能。
通知還強調,要加強電網和電源規劃統籌協調,要結合不同工程特點和建設週期,銜接好網源建設進度,保障風電、光伏發電等電源專案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核准、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做到電源與電網協同發展。
資料來源:http://www.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