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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廣州印發相關措施以助力「首店經濟」
資料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網; 網易 來文單位:台灣貿易中心廣州代表處 更新日期:2024/04/06

本(2024)年1月,中國大陸廣州市商務局正式印發「廣州市鼓勵發展首店首發經濟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從平臺搭建、政策支持、細化政策實施、完善配套服務等方面發力,充分優化首店首發營商環境,助力廣州形成首店首發促進機制。

「措施」提出助力首店選址,一方面對接服務有首店選址需求的國際品牌,優先引導入駐國際消費中心城市「5+2+4」商圈,即5個世界級地標商圈(包括天河路-珠江新城商圈、廣州塔-琶洲商圈、金融城-黃埔灣商圈、長隆-萬博商圈以及白鵝潭商圈)、2個嶺南特色商圈(包括北京路-海珠廣場商圈、大西關(上下九-永慶坊)商圈)、4個樞紐型商圈(包括廣州北站-白雲機場商圈、廣州南站商圈、廣州東部樞紐商圈、南沙灣(南沙國際郵輪母港)商圈)。

另一方面,結合城市地標性建築和嶺南特色的城市景觀,打造一批首店品牌、新品首發集中展示和發佈的地標性載體。以坐擁「華南第一商圈」的天河區為例,作為廣州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核心承載區,資料顯示,2023年以來,天河全區引進首店49家,國際品牌15家。其中,天河路商圈首店31家、國際品牌12家。

「措施」提到,鼓勵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協力廠商開展投資促進和招商推介活動,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進的力度。對成功引進品牌首店,且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設施運營方、街區運營管理機構等擇優給予獎勵,每新引進1家品牌首店獎勵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每年同一機構最高獎勵人民幣200萬元;對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定在穗開設亞洲首店、中國大陸首店、華南首店、廣州首店的國內外品牌企業給予支持,開設首店的租金和裝修總成本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的,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核定實際投資成本20%、最高人民幣300萬元,分檔給予支持。

同時,鼓勵中國大陸國內外品牌、商業設施運營方、知名媒體、策劃諮詢機構等,在穗開展新品發佈、首秀等活動,對活動主辦方投入的活動場租和場地搭建總費用超過人民幣50萬元的,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核定總費用30%、最高人民幣100萬元,分檔給予支持。

「措施」還強調,鼓勵首店品牌參加國際展會、活動,給予活動便利等支持;鼓勵引進首店首發相關專業服務,探索建立發展聯盟;鼓勵社會各界利用戶外廣告等為首店首發提供宣傳推廣便利。此外,對在品牌首店入駐、開業及新品發佈中涉及的辦理事項實施「一窗受理」,實施進口商品檢驗結果採信制度,以提升中國大陸品牌新品通關速度。

資料來源:https://www.gz.gov.cn/ysgz/xwdt/ysdt/content/post_9437685.html;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O9ETJAM05199NPP.html